十月,他们去了纽约。
庄静檀在曼哈顿给沈珧找好安全住处,安顿完人,一转身,喜欢热闹的沈珧已经跑没影了,她无奈地给庄静音发了信息,报了平安。
她没买房子,按季度租了间公寓,层数够高,适合看雪景。
没有让任何人帮忙,她跟斯珩把公寓房间一点点填满。
买的新床垫到了后,庄静檀把外层的塑料膜撕掉,走到门口,刚好看见斯珩带着耳机站在落地窗前低声开会。
十字窗外,秋意漫漫。
庄静檀靠在门沿上兴味盎然地看了很久,中间还拆了颗椰子糖含住。
甜得很浓厚。
等他电话差不多打到尾声,庄静檀慢腾腾走过去,走到他面前,抬头笑眯眯望着他。
——怎么了?
斯珩收起严肃冷厉,在对方收尾的间隙中无声问她。
庄静檀食指指一指窗外,口型无声开合。
——很美。
斯珩视线落在她身上,唇很轻地扬了扬,漆黑的眸里盛满笑意。
他轻点了下头。
——同意。
——我是说。
庄静檀一字一顿,让他看清自己说了什么,食指画了个圆。
——因为你站在这里。
斯珩怔愣住。
很快,他摘下蓝牙耳机,掌心揽过她后颈,俯身吻住她。
在庄静檀唇齿间尝到弥漫香甜的椰香。
亲着亲着,两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相爱的人微笑的嘴角撞在一起,耳鬓厮磨的每个瞬间都被凝驻在短暂的永远。
庄静檀在深秋带着他逛到南布朗克斯区,纽约所有行政区里的最北端。
她小时候在这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这里被称为城市废墟,有很多黑人和波多黎各人,贫穷拥挤混乱,她找到原先住的那条路,附近没有原先那么乱,但已经很萧索。
“你在这里住过?”
斯珩眉头微蹙,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又问:“什么时候?”
“六岁开始吧,到十岁,都在这儿。”
她用脚尖划过地上的方格子,想到什么事,莞尔笑了。
“我那时候打架老输,输多了,气得我蹲在树下磨刀。”
庄静檀抬手,随意指向某棵大树:“喏。还在那儿。长得真好。”
她感慨道。
感觉到斯珩的目光,她扭头看了眼:“怎么了?”
“没什么。”
斯珩收回目光,笑了笑:“你还记得在这里的日子吗?”
“记得啊。每个惹过我的我都记得,有空了找茬揍他们。”
庄静檀捡起地上的石子,丢向那棵枝繁叶茂的树,轻微地震动它的叶子,然后笑意浅了:“……希望他们还活着。”
“当时我还遇到那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小屁孩,没比我大多少,那天我输得很惨,发誓再不赢就去死,所以那把小刀是我的命,他特别不屑地笑了,你知道我到现在都记得他的眼神,他那种人,已经是人生赢家了,但傲得,好像在说我肯定会继续输一样。可也奇怪,那天开始,我赢得比输得更多了。”
庄静檀絮絮叨叨。
斯珩站在她身后,含着笑意的黑眸落在她身上,又顺着她目光的方向,望向黄昏中的大树,轻声道。
“他应该已经输了。”
“什么?”
庄静檀没听清,看向他。
“没什么。”
斯珩笑了,捉过她的手,在掌心放下路过糖果店时买的水果夹心糖。
“好运糖果。祝庄静檀永远好运。”
“谢谢——”
庄静檀笑着攥紧掌心,笑意忽然一滞,她略带着疑惑看向斯珩。
在已经够久远的记忆里,有些东西挣扎着破土而出。
“走了,回家吃饭。”
斯珩扣过她手腕,走过安静的街道,夕阳的光照拂在他们肩头。
黑夜降临也没什么关系。
因为人与人总是会走着走着,开始并肩,从某一刻开始,将陪伴与想念变成某种深入骨髓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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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可看46结尾。
ps感谢每条留言。
第64章 番外二
庄静檀最后的记忆,只停留在对面棒球棍挥过来的一瞬间。
二楼栏杆本就松动。
她弯腰躲过,也因此失去了平衡。
该死的白人混子,以后别让她逮到——
黑暗来袭前,这是她倒数第二个想法。
以及头和水泥地接触相撞的巨响,撞出来的最后一个回音:
好烂的世界,真不想再来了。
意识逐渐回笼时,她其实非常抗拒醒来这件事,因为这代表着庄静檀的人生竟然还得继续。
没有闻到医院消毒水的味道,这是一个危险信号,难道艾尔瓦那帮人把她绑走了?
这迫使她第一时间睁开了眼。
入目是完全陌生的卧室,恬淡的乳白色调像一股气般融入偌大的卧室,空间中弥漫着似有若无的木质雪松香。
她目光警惕,快速打量着四周,以最快的速度敏捷地翻身下床。
这主卧是嵌套式的设计,比她现在住所的客厅还大。
主色调以白和浅灰为主,设计风格清冷高级,纹理感极强的米白色长沙发,只是还配了一个跳色牛仔蓝单人沙发,但也不显突兀。
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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