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阿苏默勒
996迄今为止, 给莫恙检测出了三个主角,一个是燕凌云,一个是仙尊, 一个是东方衡。
莫恙觉得以后说不定还有六七八个, 跟葫芦娃一样,过一阵来一个, 全看996高兴不高兴。
果然, 下一刻,他又听到了播报:
【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
莫恙:“……”
除了燕凌云,它没有一个导入成功的,而且就算是燕凌云,它能窥探到的剧情,也只有刚穿越界壁时, 看到的那个画面。
两千年后, 天地崩裂, 燕凌云立地成仙。
离现在还很远。
不过被996捕捉到的,就算不是主角, 应该也是重要人物, 所以莫恙想了想, 主动提出去那边看看。
“也好,说不定能得到些信息。”叶秋水同意。
骑马翻过山坡,莫恙看到了下面的情况。
山坡下, 枯草蓬生,遥遥看见一百多个人影, 是一支十几人的部族正在被百人的马匪围攻, 远远都能听到马匪的欢呼声, 就像猎人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那部族为首的是一个青年, 看样子也是一匹狼,颜色却干净得像雪一样,灰白短发,穿着兽皮短打,眼眸像是寒冰,反射着清冽的天光。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青年难以一眼看透,似安静,又似残狞,越看,越像蒙着一层雾,最后只看到他灰白被风吹起的短发。
更奇怪的是,他那十几个族人竟然全都是兔族,一双双红红的眼睛,雪白的尾巴,尽管痩,但每走一步,都莫名让人流口水,瑟瑟发抖团在青年的后面。
几人神识极佳,都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们想要什么。”青年问。
马匪贼首抬了抬鞭柄:“你,可以走,你的族人,留下。”
“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有意思,看在你和我同族的份上,你敢和我比一场吗?”
“赌注是什么。”
“你赢,我们走;我赢,你归顺我。”
“好。”青年说。
草原上的风很大,将乱草压得很低,春日即将到来,太阳有了一两分的热度,西霄的人穿着袄衣,在山坡眺望要发生的争斗。
贼首的马膘肥体壮,披着战甲,吐着热气。骑马的贼首更是魁梧强悍,拿着双板斧,牙齿上还残留着撕碎猎物的血迹,寸寸筋骨都在绷紧,目光如电。
青年却什么也没有,他缓缓佝下身体,眼中流淌着冰川反射一样的清光,盯准了贼首,那是准备冲锋的动作。
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倒下来的兔子精变成了兔子,僵硬的在寒风中蹬腿。
“停下,生火。”
在其他兔子绝望,想要努力把落下的同伴背着走的时候,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
寒冬过后的草原,自然是找不到什么柴火生火的,所以叶秋水从板车上丢下了好几捆柴火,点了两团篝火,一团给他们取暖,一团给兔族。
板车离篝火也很近,双马尾兔子兢兢业业给阿苏默勒擦脸。
兔子们不敢相信自己也能享受烤火这样的好事,一个个都悄悄变成了原型,挨在火堆边,红色眼睛静静看着火光,舔舐同伴。
它们的三瓣嘴动了动,从雪下翻出枯死的草根啃食,莫恙看不过眼,给他们丢了一捆板车上的萝卜和板栗,兔子们都很瑟缩,却又很感激,低头轻轻吃这几个月来最好的一餐。
今晚繁星遍野,西霄几人烤着篝火,传音通信。
徐饶:“这队人来得正好,沿这条线走,我们不久就要进城打探消息,吸纳越多本土妖族,越不容易暴露。”
叶秋水:“好主意。”
“先打探清楚,他们是何人。”燕凌云添了把柴,“再做打算。”
为了让阿苏默勒尽快醒来,谷蓝去喂了一颗丹药,不过因为不能让人看出端倪,她喂的是最低端的药丸,过了几日,他的意识才彻底清醒。
这么晚醒,除去重伤,也跟青年长期的饥饿、亏损有关。
这个可以用小药慢慢补,莫恙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食材。他连煮了三天的骨头萝卜汤,兔子们也蹭到了肉,因为没带那么多碗,这里也没木头,所以莫恙是直接拿了个大锅让他们一起吃。
兔子们幸福的你一口,我一口,化作原型蹲在锅边,没一会儿就喝完了。
篝火一晚上都不会熄灭,它们搭了枯草趴在上面,烤得皮毛都是暖烘烘的。有狼保护,还很安全,不用担心受到袭击,经过这么几天,它们已经放下了戒备,不由发出兔子细微的哼声。
阿苏默勒就是听到这样的声音,渐渐醒来的。
夕阳刚刚落下,地平线还带着一丝暗红,远远传来哨声,莫恙转头,就看到阿苏默勒靠在板车上,灰白短发黏在脖子上,静默的看着他。
“你醒了?”
其他人都被他惊动,转头看了过来,兔子们悄悄蹭过去,围在了他的身边,舔舐他的手心。
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嗓音沙哑,像风一样,那双铁灰色眼睛却盯着他们:“你们是谁。”
第135章 青草
兔子好骗, 狼却不好骗,尤其是被996判定成主角的,莫恙早就把对阿苏默勒重视程度拉到了红线。
虽然看起来惨兮兮的, 还没有天赋神通、修为, 流落草原,但万一人拿的是草根剧本呢?将来统一个荒北, 挥师南下, 冲垮世家王朝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好在其他人也没有燕北子弟一贯的轻视之心,就算面对小小一普通妖族,态度也始终审慎。叶秋水适时露出骄傲的神态,把狼族少女扮得惟妙惟肖:“我们是东南阿疆部落的狼族,要去妖都,闯荡出一番事业。”
她又指了指阿苏默勒, 挑了挑眉:“你很勇敢, 也是狼族, 我喜欢你。”
阿苏默勒静静听着,摸着他的兔子, 没有什么反应。
叶秋水也不生气, 她高高坐在蛮牛上, 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阿苏默勒,忽然笑了:“我阿兄答应我,你要是愿意跟我们走, 我们就接纳你和你的族人,你要是不愿意, 现在就可以滚了。”
他们狼族六兄妹, 燕凌云是大哥, 秦开是老二, 徐饶老三,叶秋水老四,谷蓝小五,莫恙小六。叶秋水人设不倒,燕凌云坐在篝火边,抬眼看了一眼,“嗯”了一声。
他们连续这么多天追着地裂跑,996早就构建起了地脉运动的模型,辅以妖族地图,推算出地裂的初始点,应该在荒北东南的中心。
而且很可能在妖城陶都。
那就需要有土著来给他们打掩护,因为他们的人数和面目已经暴露,太阳王不会放过他们。
叶秋水妙就妙在,明明是他们需要,话术一转,却变成了对方主动加入。
她算准阿苏默勒会想保护族人,寒冬还未过去,跟着他们有吃有住,生命无忧,是上上之选。
但没想到,阿苏默勒却下了车,带着族人,转身离开。
兔子们都跟着他,毫不犹豫。
叶秋水傻了:“你……”
“我不做奴隶,”青年转头,冷冷道,“我的族人也不会沦为奴隶。”
他灰白短发凌散,背影一往无回,莫恙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不是讨价还价。
嫁给龙傲天 第1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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