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庭傻乎乎拿着馒头,急的满头大汗,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
茶花道:“小哥,你瞧你有手有脚的,?又那么年轻,去外面找份差事应该不难养活自己。你好好干,总比要饭强。你看你瘦的,?脸上都看不到肉。你以后的路还很长,还要成家立业,若是一直要饭,以后怎么养活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郑庭原以为小姑娘给他馒头,是不嫌弃他。现在看来确实是不嫌弃他,她把他当成乞丐了。可仔细深想,他过的可不就是乞丐的日子。
“我......”郑庭在喜欢的小姑娘面前结巴的很。
茶花也不强求,道:“你先别走,等我一下。”说着,转身快步进了屋子。
郑庭原本不想等了,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腿,干巴巴等了下去。
茶花进去拿了阿爹一条裤子:“这条裤子是我阿爹的。你拿去穿吧。”
茶花脸红扑扑的,不好意思的很。
她毕竟是个闺阁女子,送男子裤子,实在不妥。可看到小乞丐那裤子用稻草绑着,实在看不过眼,这才大胆施为。
郑庭正准备拒绝,可小姑娘还没等他说话,便红着一张小脸跑进屋去了。
郑庭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最终拿着裤子走了。
他本想敲门还裤子,可这样一来会对她名声有损,不合适。
郑庭之后便没去找过小姑娘。
那天她的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让他伤心难过的同时,也激起了他找活计的心理。
是啊,他这样下去,以后就只能要饭。小姑娘让他找差事,他就找差事。
郑庭在镇上溜达了好几圈,都因为名声不好,不会说话被拒之门外。
将近大半月后,郑庭终于找到了一个在码头搬重活的差事。
郑庭力气大,搬重活对于别人来说是个苦差事,对他来说却是一项生存技能。他分外珍惜这份活计。
一个月后,郑庭终于领到了微薄的薪水,迫不及待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去见茶花。
可他刚进村子就听到众人的议论声,让他刚升腾起的心悄然落下。
“茶花可真是眼高于顶啊,袁秀才那样好的人品家世她都拒亲,也不知道她想要什么样的!”
“可我听说好像不是这样的!那袁秀才在提亲之前,和许兰花有过一段啊,所以茶花才介意的,那天你没见许兰花一家和秀才一家因为这事儿闹翻了啊。”
“我觉得是茶花小题大做了。袁秀才和许兰花确实有过一段,可袁秀才也承认了,他们之间虽有来往,但是清清白白,且不会纳许兰花进府,茶花嫁过去也不会被膈应,可见袁秀才对她很是用心。这样好的亲事,她就因为这点小事儿给拒了,实在是太可惜。”
“可不是,袁秀才要是看上我女儿,我怕是想也不想就答应,当天就能让他们成亲。那袁秀才可是远近闻名的读书天才啊。以后当官的希望非常大,那茶花嫁过去,以后保不齐就是官夫人了。”
“就算当不了官夫人,当个富家夫人日子也好过的很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也不知道茶花是怎么想的,她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人家阿爹是秀才,是远近闻名的夫子,茶花又长的水灵出挑,她的亲事只会更好,绝对不会差的,咱们还是别为人家操心了。”
郑庭听到小姑娘连袁秀才的亲事都拒了,心就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狠狠拽住,他呼吸都感觉困难。
那袁秀才他是听说过的,读书极为厉害,人也长的俊俏,家世还极好。这样的人都被小姑娘拒了,那他.......
郑庭无奈苦笑,只感觉身上这身新衣服碍眼的很,看到它,就等于看到了自己的野心,看到了自己的痴心妄想。
郑庭踉踉跄跄的回到自己屋子,暗暗决定以后都不去见小姑娘了,若是在见,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控制住自己。
那个如明珠闪烁的小姑娘啊,注定不会是他的。
他们之间相差十万八千里,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郑庭又去码头搬货了,忍了一个多月,郑庭最终还是败给了心,他想见小姑娘,迫不及待想见。
郑庭又一次偷偷去了,这一次他十分小心,没有让小姑娘发现。
她真的好乖?,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待在屋子里看书练字。
幸好现在是夏天,酷暑炎热,小姑娘房间的窗户是打开着的,他这才能通过窗户看到她。
郑庭近乎痴迷的看着埋藏心底的小姑娘,越看,郑庭心里就越苦涩,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除非出现奇迹。
可是奇迹会出现在他身上吗?显然是不可能的,郑庭对自己有点自知之明。
小姑娘会认字,会写字,学识渊博,知书懂礼,而他呢,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会,空有一身力气罢了。
郑庭在茶花开始相看人家后,终于痛苦做出决定。他要远离这里,远离小姑娘的一切事物。让他眼睁睁看着小姑娘嫁给别人,他办不到。与其如此,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郑庭参军了,去边疆杀敌,也许远离她,他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临走之前,郑庭又去偷偷看了一眼小姑娘。
这次他没看到小姑娘,许是她在屋里睡觉,窗户关上了。
郑庭失落,但也没办法,他等一会就要进军营,随大部队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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