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贺平意一口否定,“你昨天是半夜吃了退烧药,这也才六个多小时,万一药效过了又烧起来呢?”
“不会的,”荆璨解释,“我以前这样都是一晚上就好了,我生病的特点就是来得快,但身体自愈能力很强,所以恢复也很快。”
贺平意听着,怎么这话里还有点得意的意思?
“那也不行,”贺平意说,“我不看以前,就看这次,哪有昨晚烧成那样早上还要六点多去上课的。”
“可是……要月考了。”
每到怕贺平意生气的时候,荆璨的声音都会放小。这会儿他趴在床上,大半张脸埋在枕头里,那一点儿声音蹭着软枕溜过来,轻手轻脚地进了贺平意的耳朵。贺平意放在身侧的手忽然动了动,像是受到了什么力量的驱动,食指痉挛似的快速弯曲一下,又很快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荆璨对自己引发的效应一无所知,还在说。
“文科有好多要背的东西,我还没背完呢。”
贺平意听了,问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成绩重要还是命重要?”
在逻辑上,荆璨并不是好糊弄的,他眨眨眼,想指出贺平意这是在偷换概念,他只是嗓子发炎引起了发烧,并不会没命。可在开口前略微思索,又觉得贺平意辛苦照顾了他一晚上,他不该这样顶嘴。
“那我休息半天好了。”荆璨偃旗息鼓。
也算是勉强达成了目的,贺平意哼哼两声,说:“那给老师发个短信接着睡吧,我也不去了。”
“啊?”
“晚上没睡好,”贺平意已经了解了荆璨十分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心理,所以这次直接抢先说,“一晚上醒了好几次,我得补补觉。”
贺平意说完就闭上了眼,还把左手往荆璨露出的小半张脸上一盖,意为不许睁眼、不许张嘴,免得这人又提反对意见。没想到,在稍许安静之后,荆璨忽然说:“外面下雨了。”
“有么?”贺平意闭着眼听了听,没听到声。
“有,”荆璨说,“我听得很准的,现在还小,但这种雨,你等两到三分钟,肯定就下大了。”
这话在贺平意听来稀奇,他又刻意仔细去听,总算隐隐约约似乎是听到有那么一点雨点落下的声音,但荆璨不说的话,他肯定不会注意到,更不会认为是雨声。
约莫过了又那么两分钟,贺平意听到了催人入眠的声音。
雨下大了。
“你还有这本事?”贺平意惊奇地转头看荆璨,“听力过人小少年?”
“不是,听得多了就有了。”
“多?”这个字可不好估计,贺平意问,“怎么才算多?”
荆璨说得平平淡淡,不甚在意,却很难让贺平意不去联想。他开始回忆,自己什么时候会去认真地听雨声,想来想去,也只有心情不好、自己一个人闷在屋子里的时候。那荆璨呢?
“嗯……”思量过后,荆璨缓缓说,“那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从六岁开始听,我知道从我八岁开始、我生活的每一个地方每年下了多少场雨。比如,2011年北京下了46场雨,2012年49场,2013年比较多,有60场。”
荆璨的话停在这里,他转头,在窗帘透过的微薄的光里看着贺平意:“我甚至可以说出具体是哪一天,你想听么?”
贺平意愕然。他知道有人收藏球鞋、有人收藏手办、有人收藏邮票,却不知道有人还会收藏雨。
“为什么要记这个?”
贺平意问出的问题,荆璨没有想过。他一下一下捏着柔软的被子,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开始在脑海里存储这些。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荆璨避重就轻,“可能是无聊吧。”
“无聊?”贺平意显然不太相信这个说辞,“无聊这么多年,每一场雨的时候都正在无聊?”
谎言太拙劣,结果就是谁都骗不过。荆璨只好在正确答案里挑挑捡捡,又组织了一套说辞。
“小时候是因为总是一个人在屋子里,北京又干得很,那时候觉得下雨是很难得的事情,所以就开始观察雨滴,研究雨声,开始记录从看到第一滴雨到听到雨声要多久。”这样说着,荆璨又觉得自己刚才说的“无聊”,也不能算是撒谎,“你看,还是因为无聊吧。”
贺平意皱皱眉,还是觉得不是很对。
而荆璨已经改成平躺的姿势,他看着天花板,将这次的时间数据也计入到自己脑袋里的那个数据库中,多打上了一个标签——“和贺平意一起听到的第一场雨”。
有了收获,荆璨在雨声中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
“荆璨。”
已经快睡着的时候,贺平意突然叫了他一声。
“你喜欢下雨么?”
“喜欢。”荆璨说。
小时候其实不喜欢,小时候喜欢太阳,喜欢蓝天白云,喜欢开朗的万物。可荆璨长大以后发现,下雨天,人们打着伞、披着雨衣,往往或是形色匆匆,或是小心翼翼地看着脚下,生怕被雨水淋到。越是恶劣的环境中,大部分人便会更多地关注自我。
明白了这一点以后,荆璨便开始喜欢雨天了。
那天,两个人在雨声中昏昏沉沉睡到中午,贺平意起来的时候,发现旁边是空的。他撸了把脑袋,一边喊荆璨的名字一边开了房门。楼下传来瓷碗轻碰的声响,阳光和饭香都很清晰。
下了楼,贺平意呆楞地看着桌上的两菜一汤,再看看厨房里正在盛米饭的人,竟没想到荆璨真的让自己昨晚的戏言成了真。
“你怎么回事,”贺平意大步走到厨房,夺了荆璨手里的勺子,“你饿了就叫醒我,我来给你做饭呀。”
像是早就预料到会被贺平意批评,荆璨不知从哪掏出一根体温计,在贺平意眼前晃了晃:“我没事,看,我退烧了。”
贺平意一手端着米饭,一手抽过体温计。瞧过一眼,他朝荆璨笑:“三十七度二就算是退烧了?”
算了嘛……
荆璨撇撇嘴,也就是在心里偷偷想,没敢出声。
贺平意不得不承认,荆璨的菜做得是真好吃,等荆璨吃饱,他风卷残云扫干净了盘子里的菜,连那锅汤也没放过一滴。荆璨坐在对面,看见他这副架势,不太确定地问他:“你觉得好吃么?”
他自己是觉得今天没发挥好,油麦菜炒得太老了,葱花还糊了一片。
“好吃啊。”贺平意利落地收拾着盘子,“你喜欢做菜?”
喜欢么?
荆璨想了想,他不喜欢,甚至是讨厌。讨厌铲子刮到锅底的声音,讨厌金属盆相互摩擦的声音,他听到这些声音甚至会生理性地战栗,连心脏都缩成一团,不舒服。
可此刻贺平意问,他还是习惯性地隐瞒:“还好吧,有时候会自己做。”
贺平意已经叮叮当当在刷碗,荆璨跟过去,站到他旁边,帮他挤了几滴洗涤液到洗碗布上。
“我也会自己做,”贺平意说,“不过是被逼的,我小时候觉得我妈做的菜都是一个味儿,特别神奇,你说炒蒜薹和炒豆角怎么会是一个味儿呢?可是我妈做出来真的一模一样,那会儿我还奇怪,我觉得这些菜既然都是一个味儿的,为什么要长成不同的形状?”
说到这儿,贺平意摇着头笑了两声。就是凭这两声,荆璨知道了贺平意的童年一定很快乐。
“直到我吃了其他人做的菜,我才发现,原来这些菜炒出来应该是味道不一样的,原来菜还有这么多种做法。而且更可怕的是,我爸妈不吃辣,我吃过一次辣子鸡以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吃的菜,然后我就觉得靠妈不如靠自己,开始自己琢磨着瞎做。不过,我做的菜味道虽然还可以,样子赶不上你的,我不太注意刀工。”
一不小心又被夸了一次。荆璨一面跟着贺平意笑,一面决定,以后要更加不讨厌厨房一点。
“下次我做给你吃,”有了这个打算,贺平意便开始积极了解需求,“你喜欢吃辣么?”
“喜欢,但是我吃不了太辣的。”荆璨说。
荆璨皮肤的角质层很薄,毛细血管又丰富,所以很容易脸红。虽然他很喜欢吃辣,但是吃一口就上脸的体验不是特别好,曾经他还因为这个被取笑过。他记得是有一个比他大一些的男生,指着他的脸,笑得很夸张,说:“哎呦喂,怎么这都脸红,比小姑娘还小姑娘。”
他被取笑过不是一两次了,听过的更过分的话都有的是,可这次让他印象很深刻。大概是因为,他认为小姑娘又不是个贬义词,为什么要用来取笑别人。当时的他想反驳,可是大家都笑得很大声,而他和这些人不熟,也没有人想听他的辩驳——即便那顿饭明明是这些人说要答谢他,硬拉他过来的。
贺平意正低着头,冲掉碗筷上残留的洗洁精。听到荆璨的回答,他头也不抬地说:“那下次我给你做不是太辣的辣子鸡。”
荆璨一直都觉得人的语言很神奇,几个字可以击溃一颗心,几个字也可能让人再次相信,一切都会朝好的方向发展。
贺平意提到了“以后”,而在荆璨过去长久的儿时、少年岁月里,面对这两个字的,始终都只有他自己。
从前,荆璨相信雨后的彩虹意味着好事发生,所以当他透过厨房窄窄的矩形窗户,看到天边横亘的色彩时,他忽然觉得自己终于有了勇气,也做好了准备。
“贺平意。”
“嗯?”
荆璨把一只手放到大理石台的边缘,缓慢扣紧。
“你去过北京么?”
水流声在这一瞬间停下,周围空间明明是消去了这一点声响,却像是在荆璨绷紧的弦上弹出了重重的一个音。
“怎么突然问这个?”
他这样问,荆璨却没有回答。他在等贺平意的答案,他提着一口气,不能泄掉。
短暂沉默后,贺平意说:“没去过。”
荆璨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紧接着,太阳穴传来很明显的钝痛感,他听到有人在说话,企图扰乱他的思维。大理石台上的手颓然垂下,荆璨在贺平意的目光中笑了笑,这才说:“有家辣子鸡很好吃,如果你去了北京的话,我带你去吃。”
“好啊。”
贺平意转身,去将洗好的碗放到橱柜里,窗边便只余了荆璨一个人。
窗外的彩虹还在,荆璨的世界里,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从前毕竟是从前,彩虹只是太阳光照到空中的小水滴中,折射和反射的结果。
确认了这些,荆璨转头,去看贺平意。
贺平意擦干手,也刚好转过身来。
一寸阳光打在荆璨右侧的脸上,长长的睫毛都盛着光。荆璨身体的一半在明亮的光影里,另一半则因为没能触及阳光而明显暗淡下去。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表情,就只是站在那,一眼望到贺平意的眼底。
往后,贺平意曾在他们的未来试图去找寻过去的荆璨,他想看看他小时候的样子,想看看他一路走来的样子,可当他看了他许多照片,却发现照片上的,都不是他想象中的小璨。直到有一天,他们又回到了这个窗口,在类似的阳光下,荆璨依然站在他的身边。他回想起了这一幕,才忽然发现,此刻静默望着他的,才是曾经的小璨。
那个孤单的小璨。
但此时此刻,贺平意还没有察觉到这么深刻的意义,他只是觉得荆璨看上去有些落寞,所以他走到荆璨身边,又摸了摸荆璨的额头,像是哄他般说:“你快点好起来,等月考结束了,我带你去开卡丁车好不好?”
原本已经垂下的眼眸又抬起,荆璨看着他笑,笑起来的样子让贺平意觉得刚刚他身上那股落寞的情绪大概只是自己的幻觉。
“好啊。”
第十四章
荆璨是第一次经历七中的月考。和二十一班不同,八班的班主任苏延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看上去至多也就三十岁,斯斯文文,讲起话来也是不疾不徐,让人听得舒服。苏延教他们地理,听周哲说他是名校毕业,学校高薪聘请来的。周日晚上,距离放学还有十分钟,苏延说这次考试还是像之前一样,让教室最右边两排同学把桌子搬到休息室,其他同学把桌子掉个过儿,反过来朝前,脚底的书箱和桌上多余的书都也都先放到休息室,注意写好名字,不要弄丢。
班上的同学习以为常,在苏延的话音还没完全落下时就已经纷纷开始行动。为大家的视力考虑,教室的座位每个月轮换一次,同桌不分开,每个人都朝左移两列。荆璨最开始坐在最右侧靠窗的位置,换了两次桌以后,早就到了不需要搬桌子出去的位置。
右侧两排的同学比较惨,又要搬桌椅又要搬凳子,班上的男生纷纷向女生施以援手,荆璨看在眼里,觉得这种默契帮忙的场景挺暖的。可他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几乎所有女生都有男生帮忙,唯独第五排那个短发的女生,仍在慢吞吞地自己收拾,周围一个来帮忙搬桌子的人都没有。
荆璨记住班上人名的方式有两个,一种是主动和他说过话的,比如温襄赢,比如自己的同桌周哲,另一种,则是通过上课回答问题时老师的点名。而此刻荆璨发现,在这个班待了这么久,他都还不认识这个女生,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他环顾一周,犹豫之后,还是先问了问周哲。
“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
他指的方向其实有三个人,但周哲似乎对他到底问的是谁并没有疑惑,回说:“刘亚。”
似乎每个班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被孤立的人,无论高中、初中,还是小学。他们或是永远低着头走路、垂着头看人,或是没有一个在旁人看来清秀的外表,或是性格孤僻、从不与人说话,他们被孤立的原因不一定相同,但如果这些人和所谓正常的群体站到一起,你总是可以通过他们的体态、神情而一眼辨别出他们。
未得灿烂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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