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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分节阅读_136

    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作者:摩卡滋味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豢养。

    把这些土著人类的文明程度尽可能加速推进,让它们的肉体不断进化,魂灵强健,繁衍生息。等到它们有足够大的基数和魂灵质量时,就是它这个“神明”收割自己的庄稼,以这些人类肉体为基,进化基因,结合神魂,实现“完美”永生之日。

    无数美好的肉体随时可以替换,无数灵性散逸于天地随时可以滋补自身,多么美妙的未来!

    在此之前,它所要做的就是播下种族文明的种子,设定硅基智能机在特定的条件下看护这些羔羊种群,让它们不至于因为主人的暂时沉睡而莫名灭绝。而它自己,则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沉睡,修补神魂,直至可以醒来的那一天。

    为便于监控,也更方便日后的吸收,它将本种族在肉体与精神体过渡之间的阶段技术——“神魂分离”当作枷锁,套在这些原始人类的肉体之上。

    所有传授的文字,就相当于“灵”的启动程序。

    人的神魂与达到某种程度感应的文字相交,就相当于按下了灵魂与肉体相合的开关。这个密布于大气层的,庞大而无形的精神能程序,会筛选出合适的“灵”投入合适的肉体,赋予它们生物能灵赋,让它们的“灵”健壮发育,直至达到仓颉需求的那一天。

    千万年过去,人类的繁衍发展一如仓颉当初的设计,虽然曲折,但仍是达到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数量和神魂都有了质的发展。

    这么漫长的岁月中,仓颉偶尔也会醒来,观察人类的发展,或是做一些另辟蹊径的试验,比如那只基因杂合的怪物——“饕餮”。当然,那东西失败了,肉体虽然足够强健,但完全无法承受它原种族的强大神魂,反而是土著类人,越来越进化得像是仓颉当初的种族。

    仓颉保留了“饕餮”,因为它也代表了肉体的某种进化可能,而它的身体中还包含着它九分之一的神魂核心——神血。而它自己则躲藏在大部分的“神魂核心”之中,等待重启新生的那一天。

    几千年过去,人类的数量和灵都已经近乎足够,当仓颉最后一次醒来试图“收割”时,却懊恼地发现,经过测算,这些灵魂的数量虽然足够,却无法突破质的变异。

    还需要一味“药引”。

    几百光年之内都没有更合适的智慧文明,它的力量也不足以再支撑悠长的星际旅行。

    仓颉把目光投向平行的宇宙,用最后的能量仪——“星图”,穿破宇宙晶壁,残余的微末力量选择了一个相对适合的灵魂,让它以“星图”之力携带着整个星球附在文字之上的意念,穿越了时空与宇宙晶壁。

    与此同时,仓颉将意念投影到了水蓝星某个执着于“长生”的,人类魂灵的梦中,让这个人类去为它传承“神血”,培养它将来用以复活、承载神魂的肉身。但是,第一个实验失败了,这个奇怪的信仰道教的人类,似乎信自己的“道”,更甚于神灵。

    于是仓颉放弃了这个叫还真的人类道士,将意念投影到另一个人类的梦中,这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地位较高,对于文字的理解以及本身的魂灵,都更为强大。他在梦中说,他叫李求知,他求神赐他永生,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一次事情非常顺利,这个叫李求知的人类得到了其余7份神血,并且完全彻底地按着它的要求,将神血融入了人类灵赋强大的世家血脉之中,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待来日。

    而仓颉悄悄地将意识深埋在某一份神血之中,等待神血血脉最后的争斗,它只要最强的那个肉身。

    再后来,平行时空的那个特殊灵魂,终于在水蓝星的某个肉果体中醒来。

    他被取名为“程尘”,如尘埃一般渺小,却隐藏着巨大能量的宇宙导航图——“星图”,以及那缕穿越时空宇宙的神魂。

    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 吞噬

    “简而言之, 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 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 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 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程尘有些紧张, 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 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 不把它彻底摁死, 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 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时,我的感知非常模糊,就仿佛在梦中,但又不确定这个梦是不是我的,我连自己是否存在都不清楚, 一切像是浸泡在粘稠的汁液里,而我是其中一个无意识的细胞。

    直到,他走向你,他对你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吞噬的欲望。

    我的意识,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突然之间感受到了契结的颤动,那种灵魂上的痛苦和煎熬。

    我开始能思考,渐渐生出一个念头:我要你活着,就必须让它死。”

    程尘摸摸大狼的小卷毛,在他发顶的小漩涡轻轻印上一个安慰的吻,没有打断他的话。大狼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死亡,而是后怕几乎失去。

    “你知道,我的灵赋是吞噬,吞噬一切是我的本能。”程朗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暗夜里寒风吹过干冷的枝梢,“我吞噬了它,但我和它本来就同出一源,所以也可以说,我和它合为了一体,我拥有它所有的记忆,我的意识主宰了整个精神体核心。

    一滴墨汁融入一盆水中,我不知道这一盆是浅墨,还是依旧的水?

    我也不知道我做的一切,是出于我的意念,还是在潜意识里受到‘仓颉’的意识影响,但作为独立个体意识的‘仓颉’确实已经完完全全消失了……”

    程尘轻轻在他耳边说:“那么,你会想要吞噬我,让我的灵魂消逝吗?”

    “不!我宁愿让自己湮灭……”程朗猛地侧头,从牙缝里蹦出一句。

    程尘给了他一个重重的脑瓜蹦,骂道:“胡思乱想什么!吃了脏东西,就好好消化,早点拉出废物。别多想有的没的,如果它没消逝,你以为我们俩还能这么开开心心把家回?

    这外星鬼本来就半死不残了,哪怕它还没完全被你吞噬,你能战胜它一次,也能干掉它更多次。小伙子,你行的!大师我看好你。保持警惕是好事,过于担心就杞人忧天了!”

    程朗在大师没受伤的弹屁屁上重重拍了一下,嘴角勾起一个欢快的弧度。

    ※

    传世级的大师失踪“私奔”已经是天塌般的大事,万幸他自个回来了,偏偏还又是冻又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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