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市面上所有热销的爱情话本都买回来了。
这些话本既然受人追捧,那必然有它的道理。谢知非是一个热爱学习并擅长学习的人,他对自己能借这些话本研究透彻爱情这个命题很有信心。
辜晓梵并不知道大魔王也有一个伟大的计划。排练了一段时间话剧之后,她就开始录制玉简。之前教给大魔王的英语学习并不完整。或许是出于私心,或许是出于想要将自己过去的痕迹留下来的期望,她对这件事很上心,希望能在走之前将这件事情完成。
英语比数学简单的地方在于它是有中文对照的。即使辜晓梵忘记了语法要怎么教学,只要看到中文词汇,挨个将它们翻译成英文,英语的教学就完成了一半。
除了英语之外,她以前学习过的政治、生物、地理等知识,她能想起来多少,就尽可能地录制了多少玉简。
拿出这么多成体系的新知识,大魔王会怀疑她的身份吗?会的吧,但是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对待辜晓梵一如往常。辜晓梵的胆子,就被他惯大了。
辜晓梵在录制玉简。另一边的大魔王看着话本,看着看着,眉头就皱了起来。
魔界的风气开放不是开玩笑的。纯情的大魔王看着话本中的情节,只觉得——“成何体统!”
第一本话本中,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倾心。他怎么讨好女主角的呢?因为食色性也,他就给女主角送了十个英俊的男宠。女主角左拥右抱,快乐是快乐了,可问题是,还有男主角什么事儿吗?
谢知非茫然不解地翻到结尾,发现女主角居然真的还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他们十二个人经常一起快乐。
他的脸立刻就黑了。
但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送男宠这件事情虽然不可取,但可以送别的东西。比如说,十个用他的鳞片和鲜血制作出来的魔偶。
黑蛟卫们一被制造出来就有金丹期的实力,后续还会随着不断的战斗和修炼自己提升。他们绝对的忠诚可靠,并先天就有强韧的肉/体。这样顶级的魔偶,拿出去一个都能引起外界的腥风血雨,不比十个花枝招展的男宠要诱人得多?
谢知非在小本本上记下这一点:送魔偶。
魔偶还需要一段时间制作,暂且不着急,他继续看下一本。
这本话本里男主角用的手段挺正常的,就是有点无聊,让谢知非想不明白,为什么能讨女孩子欢心——这个男主角喜欢陪女主角逛街。看到什么好看可爱的东西,就迅速联想到女主角并赞美她。
谢知非琢磨了一会儿。像这一位男主角一样长篇累牍地赞美,可能有些难度。但是简洁地说一两句夸奖,对他来说问题不大。
眼见着暮色四合,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好时辰。他合上书,信心满满地邀请辜晓梵。
“一起出去走走吗?”
第39章
出门走走?
辜晓梵是个死宅没错, 但是算下来她已经有很久没出过门了。被谢知非这么一说,她就有些动心。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去走走也许会有奇效呢。
两人一拍即合。
经过了大魔王的整治和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 星城已经良性循环, 上了正常的轨道。从辜晓梵的眼光来看,她只是觉得这座城市古色古香颇有些趣味。经历过现代和平和城市文明建设的她并不清楚, 星城的卫生文明程度, 在整个魔界都是首屈一指。
魔界人说是喜欢打架, 但是商业的发展更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星城提供了这样的环境,这里便迅速地繁华起来。
他们二人都做了伪装,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并不引人注目。天色已经晚了, 富有星城特色的夜市也开张了,卖小吃的、卖衣服的、卖修真用品的都摆出了摊子。
辜晓梵之前在修真小说中见过不少主角捡漏的情节:从街边的小摊上慧眼识珠, 捡到灰扑扑的武器,拿回去一滴血,才发现原来是稀世奇珍。
此时看到这么还原的场景建设,她心中就有些蠢蠢欲动。但是迅速地又把自己拍醒了:醒醒吧,你是个穷鬼,没钱。
一旦兜里没钱,再怎么稀奇古怪吸引人的商品都无法从她口袋里骗走一分钱。
只看不买,辜晓梵逛街也逛得兴致勃勃。但谢知非此人完全是唯结果论主义者。逛街不买东西,在他看来逛街的行为就是浪费时间。
为了让自己宝贵的时间流逝得不那么没有意义, 他默默回想小说中男主角的操作,开始试图模仿。
两人走过一个卖女性发饰的小摊子。摊子上都是晶晶亮亮五颜六色的小饰品。
这种东西向来很讨女修士的喜欢,辜晓梵也不能免俗。她在摊子前流连忘返了很久, 浪费了很多时间,才心满意足地招呼谢知非往下一个地方走。
谢知非的目光跟随她的手指扫过摊子上的流苏发簪、丝带绳结。那些东西晶晶亮亮,如果戴在辜晓梵的头上是挺好看的。但他琢磨了很久,愣是没想出来,要怎么将它们跟辜晓梵联系起来。
难道要说,“这根银色的簪子就像你细长的手指”?
他还在犹豫,辜晓梵已经走向了下一个卖衣服的摊子。
广袖流仙裙,缠枝喜鹊裙,金缕流光衣……件件都好看,同时还自带各种防护法阵和清洁法阵。辜晓梵充分发挥了她前世逛街的战斗力,将时兴衣裳式样都看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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