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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事实证明,每一次叶抒微的发言都能扭转舆论的导向,这一次效果更甚,因为男主角直接单方面发布喜讯来辟谣。
    现在网友们只有三个反应,其一是质疑真假,其二是祝福,其三是坐等看结婚证。
    贝耳朵迅速关了电脑,逃避到现实生活中,不敢打电话,也不敢接电话。就这样呆呆地坐在书桌前,脑海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下是必须要和他速速完婚了?
    这和她愿不愿意无关,却和结婚的动机有关,她得想明白,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而和他迅速结婚值不值得。
    本来是一件两厢情愿,水到渠成的美好之事,怎么现在变得有点动机不纯了?
    贝耳朵为此陷入了纠结。
    叶抒微在下班前一个小时才打来电话,没有提结婚一事,只是问她晚上想吃什么。
    “来我家吧,我做青菜番茄笋丝面给你吃。”她说。
    “好。”
    一个半小时后,叶抒微赶到,闻到满室的面条香味,贝耳朵一早算准了时间,在厨房忙了大半,锅里的面条快煮熟了,捞起来放在碗里,洒些调味料就行。
    当面碗上桌,两人面对面坐下,热气袅袅中,贝耳朵主动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我们真的要用领证的方式证明恋情的真实性?”
    她开口后,极其罕见的,叶抒微第一次久久保持沉默。
    “抒微?你是怎么想的?”贝耳朵又问,心里反复默念,快说出你的想法,说服我。
    “我的想法你一直清楚。”
    贝耳朵眨了一下眼睛。
    “吃吧。”他拿起筷子捞碗里的面条,不再多言。
    贝耳朵有些失望,忍不住说出自己心声:“我和你总不能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而结婚吧,那样的话和当初有一个虚假的开始有什么区别?抒微,我不想结婚的理由只是这个。”
    叶抒微闻言放下了筷子,面色无异常,语气却凝重了几分:“我不会为了别人做决定,尤其是拿终身大事开玩笑。我想和你结婚的念头不是这两天才有的,你一早就知道,何必再这么问我?耳朵,如果你不愿意在短时间内和我完婚,我会接受,也可以等你,至于网上的言论,你不必在意,我会去处理。”
    没料到他的态度如此直率,贝耳朵一时间接不上话。
    “但如果你愿意,我会很开心。”叶抒微说着站起来,垂眸看她,“我已经做好了准备,也相信自己会是一个很优秀的丈夫,照顾你一辈子绰绰有余。”
    “……”
    “我给你一周的时间考虑。”他把面碗轻推到桌中央,“你自己吃吧,我先走了。”
    等听到关门声,熟悉温暖的气息渐渐消散,贝耳朵的心咯噔一声,看着眼前的两碗还冒着热气的面条,明白过来,他一口未动就走人了,走之前还带着情绪。
    他生气了,因为她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其实她是明知故问的,明明知道他不会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
    事到如今,她完全清楚自己藏在内心的那点顾虑,不是不想和他一生一世,不是对他有所怀疑,而是她第一次在关键的时候胆怯了。
    结婚两个字,第一次出现在她人生字典里,她的胆怯仅仅因为对它感到陌生。
    当贝衡安告知她他要和徐贞芬离婚的时候,她真心觉得婚姻有点可怕,连一起走过二十多年的夫妻都不能相守到老,好像时间远远不够让对方成为空气,阳光,星辰那些必不可少的存在。
    没有人教过她婚姻是什么,遇到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该如何解决,老夫老妻恩爱相伴的模样又是何等的真实生动。
    本以为需要思考很久才会有答案,却没想到三天之内,贝耳朵就想通了。
    和往常一样,在面对问题作抉择的时候,她会有一套自己的逻辑。
    关于要不要立刻嫁给叶抒微,她是这样分析的,还详细地写在了纸上。
    首先,反正总是要嫁的,就算不是今天,也是未来的某一天,早嫁晚嫁其实区别不大。
    接着,如果早嫁的话,会把某人哄得很开心,进而顺理成章地谋取很多福利。
    然后,结婚后能住在一起,每天清晨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某人,感觉好像很不错,重点是她再也不会做那些乱七八糟的梦了……
    第四,住在一起,以后上班可以让他开车载她,她不用再挤公车和地铁。
    第五,住在一起后可以随时随刻尝到他的高超厨艺。
    第六,住在一起后可以奴役他收拾房间,他肯定能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并在窗口养一排漂亮绿植。
    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当列出第十一条的时候,手机电话来了。
    有点意外,是刘爱打来的。
    “阿姨,您有什么事吗?”贝耳朵礼貌道。
    “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想和你说,今天家里炖了一锅的汤,想喝的话让抒微下班后带你来家里。”
    “阿姨,您太贴心了,虽然我很馋嘴您煲的汤,但今天我还有些事情,要不改天?”
    “那也好,你忙你的,等会我把汤送去医院好了。”
    “医院?叔叔不是要下周才去医院治疗吗?”如果贝耳朵没记错的话。
    “耳朵,你叔叔大前天晚上咯血了,后半夜送去医院。”
    贝耳朵的心因为刘爱这句话紧紧一收,赶紧问:“那叔叔现在怎么样了?”
    “入院后做了检查,今天早晨拿到片子了,结果不是很好。”刘爱的语气意外地越来越轻,末了只剩下连续细微的呼吸声,就像是这几天绵绵不断的细雨一样忧郁,哀伤。
    ……
    叶远行入院后做了各项大小检查,结果显示肺部数个不规则的结节连成的病灶,疑似肺癌早期,下一步要经肺部穿刺做活检确诊。
    贝耳朵赶到医院,叩了叩门,门打开后,第一个见到的人是刘爱。
    “耳朵,你一个人来了?我以为你会等抒微下班后一起过来。”刘爱见到贝耳朵,目露欣慰。
    “我知道后坐立难安,想了想还是尽快过来看看叔叔。”贝耳朵手里拎着一袋子梨,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不知道叔叔现在能吃什么,我就买了点润肺的水果。”
    “太好了。”刘爱接过贝耳朵手里的东西,慈爱地微笑,“快进来。”
    病房很宽敞,光线也明亮,空气流通舒畅,对肺病病人而言再适合不过。
    叶远行就半靠在病床上,穿了一件烟灰色的羊毛衫,肩膀上搭着一件外套,没挂针的那只手利落地翻着报纸,当听到贝耳朵的声音,他第一时间抬起头。
    “叔叔,我来看您了。”贝耳朵走到床边,观察他的脸,发现他除了脸色苍白了一些外其他并无不妥,目光还是那样深邃有力量。
    “耳朵,快坐下。”叶远行点了点床边的一张沙发椅。
    贝耳朵乖乖地坐下,低头的时候看见沙发内侧还放着一本薄薄的诗集,中间夹了一张带流苏的书签,心里猜想他们刚才应该是在病房里读书。
    “耳朵,你陪他聊聊天,我先出去办点事情。”刘爱嘱咐贝耳朵。
    “好的,阿姨您去吧,我会照顾叔叔的。”贝耳朵回过头,朝刘爱笑了笑。
    刘爱退出病房,拉上门,贝耳朵才转过头,看向叶远行,关心地说:“叔叔,如果您感觉哪里疼的话一定要告诉我。”
    “哪有这么娇弱。”叶远行丢开报纸,摘下眼镜搁在被子上,揉了揉鼻梁,“放心,我现在没什么问题。”
    贝耳朵感觉莫名的心酸,刚才在路上她想了一堆宽慰病人的话,但到了他面前,却不忍将他当成病人,准备好的台词都不敢说了。
    “抒微昨晚就睡在这里,怕我寂寞,他陪我聊了很久,早晨六点多才离开。”叶远行一边看贝耳朵一边说。
    “那他等会下班后再来?”
    “对。”
    话至此,一老一少都变得沉默。
    贝耳朵双手按在膝头,犹豫了片刻还是说了:“叔叔,您别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您也会长命百岁的。”
    叶远行听了后忍不住笑意:“你不用替我担心,活到我这把岁数哪个是无病无灾的?没有才不正常,生老病死,人之轮回,我一点都不怕。”
    贝耳朵神情黯然。
    “不过,要说遗憾也肯定是有的。”叶远行故意瞟了一眼贝耳朵,悠悠地叹气,开始话里有话。
    贝耳朵眼皮一跳,有点猜到他想说什么。
    “怪只能怪抒微不争气,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成功,效率不及我当年的十分之一,要不是我现在躺在病床上哪里都去不了,早亲自跑去中药房给他配一点狗脊,人参和菟丝子。”
    “……”
    “开玩笑的,我知道你们还没有到那一步,他已经和我说了。”叶远行的目光清朗,仿佛一切都知洞察若微,“你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好女孩,他在这方面也很传统,你们肯定不会做出我期待的出格事情。”
    “叔叔,他还和您说了什么?”
    “其他没说,但我看得出他在你这里碰了壁,猜想是你不愿意再继续和他走下去了。”
    “啊?我没有那个意思。”
    “没事,就算你有那个想法我也能理解,毕竟他没有恋爱经验,从来不会对小姑娘说好听的,也不会玩浪漫,平常自己用钱都很节俭,估计从没给你买过超过五位数的好东西,这样的男人相处久了的确无趣。”叶远行故作宽厚的姿态,贬斥儿子,表达同理心。
    “不,不是。”贝耳朵赶紧澄清,“我很愿意和他继续在一起,一直在一起,至于他这个人,我第一天认识就知道他是怎么样的,相处时间越长反而越喜欢。”
    “是吗?但我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一个可靠的□□,你还没有答应嫁给他。”
    “……”
    “不答应的理由是什么?”
    “可能是感觉有点快。”
    “果然还是小姑娘,误认为人生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叶远行沉沉地笑了,“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时间一直过得很快,连十年都是弹指一挥间的功夫,超过六十五岁后,真恨不能每一分钟都和心爱的人粘在一起,因为生命无常,也许今天在,明天就不在了。”
    “所以您才会想着时时刻刻粘老婆?”贝耳朵好奇道。
    “爱爱啊。”提到爱妻,叶远行把左手轻轻覆在枯瘦的右手背上,“她人如其名,让人万分怜爱,我是一分钟都离不开她的。”
    “……”
    “既然你有兴趣,不妨和你说说。爱爱是我第二任妻子,我第一任妻子比我大一岁,我二十岁出头就和她结婚了,婚前根本没有见过面,婚后的生活谈不上多甜蜜,但平淡安顺,直到她难产去世,给我留下了一个宝贝女儿,我很爱女儿,把除了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留给她,没有再考虑个人问题,就这样到了四十八岁,女儿都成家了,我终于遇到了爱爱。爱爱当年才二十七岁,风华正茂,我们在一个聚会上认识,她主动请我跳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你可别误会,第一次邂逅她我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只是觉得被年轻姑娘邀请跳舞手足无措而已,跳完舞后,我们也没有留联系方式,礼貌地说了再见。”
    “但缘分妙不可言,命中注定的无法抵抗,三个月后我去法国开会,她正好也在巴黎,我闲暇之余自己去逛街,巧遇她在埃菲尔铁塔下拍照,我上前打了招呼,她对我笑得灿烂,好吧,我承认当时看见她裙下的纤细小腿,有那么一点点不该有的想法,但并不多,那一天我们一起逛了香榭丽舍大道,卢浮宫和美丽的塞纳河,她买了一个古董烟斗送给我,我请她吃了一顿晚餐,然后留下联系方式。”
    “后面几天,我人在巴黎,因为不会说法语,工作上遇到一些问题,知道她会说很流畅的法语后就打电话向她求助,她马不停蹄地赶到我身边,大汗淋漓地帮我解决了那个问题,当时看着她低头写字的模样,那温柔又曼妙的脖颈曲线,就像碧波粼粼的湖水中驻足的白天鹅一样美好,我完全心动了,当她写好了满满一页翻译的z文,抬头对我微笑的时候,我的肩膀都在发抖,紧张到不行,只能扭过脸不去看她,心里却想我必须厚着脸皮去追她。”
    “后面的发展和一般的爱情故事差不多,我们开始约会,谈情说爱,然后遭到了她父母的坚决反对,这是可以想象的,毕竟我比她大那么多,比她父亲小不了几岁。”
    “她父亲派了好几个人跟踪我,想搞清楚我有什么阴谋诡计,但结果什么都没有,她父亲真的和电视剧那些常常出现的,试图扼杀爱情萌芽的反面人物一样俗不可耐,恼羞成怒后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和我见面,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有的是办法,是的,我擅长翻墙和开锁。哈,别忘了我身高一米九二,有一双人人垂涎的大长腿。”
    “就这样僵持了一年半,她父母把她赶出了家门,一分钱也不给她,我知道后立刻开车去接她,我记得那是一个鹅毛大雪的晚上,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宝贝地抱她上车,带她回家,完全不敢碰她,但又心痒痒忍不住,于是隔天一早就带她去办了结婚手续,一个月后办了婚礼,大婚的晚上,正值壮年的我和年轻美丽的她有了抒微,成为我此生最大的荣誉。”
    “这是叶家男人的速度,放心,抒微这点随我。”
    “当然,我已经把过程中的很多心酸点略过了,譬如我被爱爱的姨妈当面吐口水,被爱爱的父亲拿拐杖敲头,老丈人很狠,还派人砸了我的两辆车子,在车玻璃上写咒骂我的话,四处扬言我人品低劣,拐了他的女儿,搞臭我名声,让我失去了合作者的信赖,经济上有很大损失,爱爱更是可怜,原本一个被娇宠的富家小姐,为我牺牲了好名声,也离开了她的父母和姐妹们,我和她结婚后第一次陪她回娘家,就被拒之门外,一直到抒微十岁了,他们才勉强接受我,虽然不再否认我是女婿,但一起回去的时候,只让爱爱和抒微进门,我只能在门外天寒地冻地等他们,最后老丈人得病去世了,爱爱家人也不允许我去送葬。”
    “虽然不容易,但我很幸福,和爱爱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知足的,她美丽,温柔,善解人意,知书达理,才华横溢,皮肤白白的身材玲珑有致,对我无条件地支持,理解,宽容,鼓励,每次受了委屈都不会说,有了喜事第一时间和我分享,有妻如此,我不可能不疼爱她,不竭尽全力对她好,也不可能不粘她。”叶远行说着,反问贝耳朵,“你说对吗?”
    贝耳朵已经听得入神了,听到他的问题,慢慢点了点头,然后迅速说:“太对了。”
    “我说这么多是想告诉你,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时间远远不够多,而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值得回味,永远别觉得进展快,到后来你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更快一点名正言顺在一起。”
    “有道理。”
    “现在我再问你,你爱抒微吗?”
    贝耳朵羞于在老人家面前说爱这个字眼,只是点了点头。
    “你愿意嫁给他吗?”
    “这个,其实我……”
    “愿意还是不愿意,别顾左右而言他。”
    “是的,我愿意。”贝耳朵坦然,真诚地说出自己的心声。
    “别对我说,回头对他说。”叶远行示意贝耳朵身后的人。
    贝耳朵心一惊,转过头后一脸黑线,叶抒微不知在门口站多久了,他目光深远而温柔,完全覆盖住她所在的位置。
    “提早下班了?”叶远行和没事人一样,问自己的儿子。
    “嗯。”叶抒微镇定放下手里的东西,简单地应了一声。
    “耳朵来了有段时间了,我给她做了思想工作。”叶远行说,“效果不错,接下来看你的了。”
    叶抒微没说话,走到贝耳朵面前,伸手拉起她:“我们先去外面,让爸爸休息一下。”
    贝耳朵跟着叶抒微出了病房,沿着走廊到了电梯旁,等电梯来了,他们走进去。
    门一合上,贝耳朵的头顶就落下一片巨大的阴影,脸被迅疾地捧起来,随即是执着而霸道的吻。
    吻得她快窒息。
    “我不会放过你了。”
    当他的唇从她的唇上撤离时,他说了这么一句话。
    贝耳朵一阵眩晕,迷迷糊糊中看见他那双黑眸,如天穹尽头的一点耀光,在骤然的停顿后疯一般地蔓延开,直到满是火光,几乎要将她活活燃烧。
    “但你还没有求婚。”贝耳朵拼命警告自己不要被他这样子迷惑,虽然他这样真的很迷人,她控制不住自己心跳,很像就这样一直被他抱在宽敞的怀里。
    “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的求婚从不会有任何花里胡哨。
    “你会对我好一辈子吗?”
    “我尽自己的全力对你好。”他的目光半寸都不挪开她的眼睛,每一个字都沉而有力,“当然是一辈子,一分钟都不会少。”
    “我相信你,只不过,你的求婚太敷衍了,我可不想在这么狭窄的空间里被你狂吻后再答应你的一切条件。”
    “你想出去后再让我重复一遍?”
    “没错,必须从头开始,再重复一次。”她要求坚决。
    “好,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的话有点意味深长。
    等出了电梯,到了车上,她顷刻被他捉住,并再次热烈而恒久地吻住……
    等等,为什么重复求婚还要包括这个消耗能量的步骤?!
    这真不是她的本意……
    “耳朵,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终于松开她,问道。
    “你没有准备玫瑰花,也没有戒指,烛光晚餐也没有。”她开始刁难他,“两手空空,你也敢求婚。”
    “重要的是我,你有了我就能轻而易举地拥有那些。”
    “……”
    “你愿意吗?”
    贝耳朵看清他的眼睛,里头的火焰逐渐平息,慢慢呈现出一片深蓝静谧的海洋,包容,爱护,宠溺的。
    她瞬间又想起那句歌词。
    人生最大的快乐也不过如是,所谓醉生梦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从未有一刻,幸福如此具体地聚在自己胸口,像是可以用指尖触碰到一般,他冲散了那些犹豫,迟疑,不安和胆怯。
    只要有他在身边,只要和他在一起,她愿意去尝试那未知的形式,心甘情愿冒最大的风险。
    于是,她很郑重地点头,很轻地说了自己的答案,说出口的同时,心里竟然一点犹豫和杂念都没有。
    五天后,叶抒微和贝耳朵去领了证,叶抒微是大方而从容的,贝耳朵却真的是偷偷的,因为她谁也没说,没告诉唐栗,没有和徐贞芬说,甚至没有告诉贝衡安。
    直到数十年后,她依然觉得那天冲动地和叶抒微去领证绝对是此生做过的最疯狂,也是最正确的决定。
    也当然是一笔最划算的买卖,因为签下自己的名字后,她拥有了叶抒微和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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