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音中六那年,刚满18岁。司机来接她,到一家书店,她例行惯例的进去买了几本书。又去买了杯咖啡。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她坐回车的时候,一个黑影也钻到了车里,微弱的月光下,他的衬衫上全是血迹,背后是一个狰狞狭长的刀伤。
“沈斯耀。”她淡淡的开口,没有惊讶没有疑惑没有高兴也没有担忧。
“开车。”他哑声,像是在忍着痛,血,还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滴,浸湿了她的裙摆。冷不丁,他突然晕倒在了她的肩侧,砸的她有些吃痛。
前排的司机也察觉到了异样,摸了把枪对着沈斯耀。
“德叔,我认得他,去江城酒店吧。”她顿了一会“不要惊动奶奶,多谢。”
她私call了家庭医生,连夜赶过来给他缝了针,又帮他把血迹擦干净了,这是她救他的第二次了。
他更强壮了,最显眼的就是壮,肩宽,肌肉很发达,很高,像那种天生的衣服架子。他的五官更加锋利了,特别是浓眉,有些显凶,他的长相很大气,有一种天生的ganster的感觉。
ganster,古惑仔,黑道大哥,程音突如其来的想法把自己都逗笑了,不过这里是香港,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就是了。
沈斯耀在她的笑声中醒来的,他稍微动了一下,浓眉突然皱到一起,显然是扯到伤口了。“笑什么?”他问的很艰难。
“你说,你什么时候能成龙虎帮的帮主啊。”她眉眼弯弯,捏起了旁边茶几上盘子里的一只草莓塞到嘴里。
“三年之内。”沈斯耀的眼睛锁着她鲜嫩的唇瓣,咀嚼草莓的样子,浑身没由来的一阵燥热。
“可是,三年之后要当老大的你,昨天晚上差点去见阎王。”
“合欢,不要惹我。”
他还凶起来了,瞧瞧,这到底是谁救的谁。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程音拎着他的领子,靠近他。“我可不怕黑社会,告诉你,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合欢,我叫程音。”她将唇瓣印在他的侧脸,草莓的甜腻气味窜到了他的鼻子里,在她的胸腔萦绕。
程音走了,她还穿着那件校服,勾勒出了她发育姣好的身材,有时候一旦认定的东西,就好像割舍不掉了,沈斯耀发誓,总有一天,他要把程音压在身下,叫她哭着求操。
还记得在张家的那次周旋,桥爷让他灭门,他是不愿的,他说服自己,本就欠她一条命,故意信了她,便两清了,回去之后领了罚,后背上鞭伤累累,也认了。
谁料这次,又是她救了他。这次回去,大概就可以升做堂主了,杀死桥爷的最好办法就是,靠近他。
二十一岁那年,程音大学毕业了。她早已经搬出张家,偶尔会回去一次,今天德叔来接她,她知道张老夫人有事要同她说,七十岁的张老夫人依然精神抖擞。
她叫程音到她书房,对她说“阿音,最近过得好吗?”
程音回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微笑“很好,奶奶。”
“最近江城酒店不太好,我希望你帮我。”
这完全就是笑话,如何帮,她从未接触过张家的产业,张老夫人也不会让她接触。
“奶奶想怎么办。”
“龙虎帮。”
程音觉得她有时候却是看不懂,张老夫人明知道是龙虎帮害死了她儿子,在面对利益的时候,还是会低头。
“程音,帮主挺喜欢你,我让德叔来安排。”
程音冷笑了一声,原来就是让她去做桥爷的情妇,她一直费解张老夫人留她到底是为了什么,如今才反应过来,不过是多一颗棋子罢了。
那天夜里,德叔把她带到了一个地方,有点偏僻的小洋房,德叔把她领到门口就走了,一个仆人迎上来,将她带到客厅,让她坐着等一会。
程音坐了有一个小时,眼皮有些沉。无意识的窝在沙发里睡着了。沈斯耀进了门,习惯性的脱了外套,仆人拿去挂好。
忙了一天,他也有些累,习惯性的捏了捏眉间。坐在她身侧,谁料她竟然主动往他怀里拱,沈斯耀有些失笑。把她抱了起来。
3.出手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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