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是我主动发短信勾引的J。
为了勾引E买的情趣内衣,却没有机会真正穿到他眼前。我闲来无事,在家中换上,拍了几张照片给J发过去,问他,蓝色和红色哪件好看?
隔天J回复我:“我想要你,但这周我家里有人,能不能去你家?”
但是我来月经了。于是我拒绝了他。
下周末不巧他又有事(后来我才知道他感冒了),再下个周末我发过去的短信他没有回复。我懒得理他,手机扔到一边和其他男人约会。就在和O喝酒那天晚上,我忽然收到J的回复:“抱歉这么久才回你。我下周要去旅行,所以以后都没空。”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条:“这周末的话还是不能在我家。”
我当场一句“fuзЩ·ΡO①8丶COM off”骂了出来,一旁的O吓了一跳。我冲手机翻了个白眼,转头对他解释:“没什么,朋友要放我鸽子,不重要。”
送走O,我回复说可以来我家,周六或周日,随他。
于是约在周六,我家。
这是J第一次来我家。我清楚地知道他有洁癖,所以我特意提前做了个大扫除,洗了个澡,然后……因为赶报告熬夜太累,不小心睡着了。等到醒来时,J的短信已经来了好久,说他预备七点半来我家。彼时已经是七点十分有余,显然来不及穿上早就准备好的丝袜内衣。我于是只能穿着平常居家的背心毛衣睡裤,等待着J的到来。
说来也奇怪,每次见J,我穿的都是新衣服。第一次见他穿的是朋友陪我买的、从未上身过的雪纺上衣和蕾丝胸罩,第二次见他穿的是我当天刚买的小裙子。从未有任何一个男人让我这样上心,让我这样花费心力财物去讨好。
或许从最开始,这就预示了什么。
J到来时正好七点半整。我收到他的短信,说他在我门口。但是他并没有敲门。
就像我第一次去他家那样。
我打开门,给了J一个吻,直接吻上了他的嘴唇。他显然有些意外,但却并没有躲开。进门,我给他倒了杯水,拿出剩下的半瓶红酒。J感慨说我挑选红酒的品味不错,我不置可否——挑选红酒的人不是我,是来我家的其他男人。或许,我只是挑选男人的品味不错?
只不过,J显然没什么耐心喝酒聊天。没说几句话,他便上前,作势替我按摩起肩膀。
我的颈椎健康并不好,有人按摩,自然是很舒服。但是,我知道这不是他的本意。按摩是假,找机会开始做爱才是真。
总不能不识好歹是不是?
我于是站起来,回头吻了他。
他的吻技并不好,从来不用舌头,只是嘴唇贴着嘴唇。我抚摸着他的胡茬,嗅着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气味,手摸上他的头发——软软的,清爽又干净。J给我的印象,一直是一个干净又老实的男孩,连吻我的借口都这么笨拙可爱。
我似乎忘了他是个家里藏着丝袜的人。
吻到深处,顺其自然地脱了衣服,上了二垒。就在即将进卧室的时候,他忽然整个人慌了,尴尬地对我说,他出门前忘了想……
我愣了一下,接着恍然大悟:忘带安全套了吧!
“我家有安全套,不用担心。”我笑着说。
接着,我拉住他的手,带着他进入卧室,拿出安全套的盒子,取出两个递给他。这时轮到我尴尬了——盒子里只剩下两个套套,而他清楚地知道,我刚来法国一个星期就认识了他。我并不想让他知道,除了他之外,我还睡过那么多人。我只有在心里祈祷,他可千万别跟我一样,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推导出无数背后故事。
他注意到安全套盒子几乎空了吗?我不知道。我想他也不在意,毕竟精虫上脑的紧要关头,谁还会关心这些有的没的事情?
J把我压在了床上,正戏开始。
我想或许是因为这时我还没有动心,甚至觉得和他上床有些无聊。总是传教士、女上、后入三个动作循环,还射不出来,最后要换成我给他口交。比起做爱,反倒更像是有氧运动,感受到他的汗水和我的汗水混合在一起,卡路里比情欲燃烧得更加充分。
好在他浑身都是香喷喷的,哪怕出汗也不令人反感。
而且,我喜欢他做爱时情不自禁的呻吟。小小的一声,带着点羞涩,让人充满征服的满足感。
漫长的做爱结束,他去了洗手间,我穿上衣服,问他,要不要在我家吃饭——毕竟每次去他家都蹭外卖吃,这次人家过来了,不尽个地主之谊似乎不太好。
J回答我说,不用麻烦了。我说,并不麻烦,我自己也没吃饭呢。
不是什么麻烦的料理,只是煎速冻水饺。
J似乎有点意外,尴尬了一会儿,帮我刷了酒杯。
我惊讶地说你这么客气做什么,心里却炸开了一朵小小的烟花:天啊,这个人怎么这么可爱!
——所以说人其实是很主观的动物。之前提到过的O来我家时,也帮我刷过碗,但我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企图,才能做出这么刻意讨好的事情?但同样的事,J做来就变成了可爱又蠢萌的模样。我心想,糟糕,我大概是有点喜欢他的。
大概,只有一点。
正是秋冬交际最冷的时候,家里的暖气开得充足,我穿着愚蠢的、带着大熊猫图案的背心,光着脚在做饭,屋里弥漫着香味,窗户上结了雾气,一个可爱的、我有那么一点喜欢的男人正在我家,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别的什么了,此刻的生活已经够幸福。
何况,J还从背后搂住了我,哼着歌,为此刻的气氛更添上一层温馨。
我一直以为他不喜欢我的。我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我于是回头搂住了他,给了他一个吻。
暧昧的、像是居家情侣之间的吻。
J又在我家逗留了很久,聊了很多他小时候的事情。我没想到他是个这么有意思的人,小时候逃学被老师各种责罚,叛逆期留着长头发在墙上画涂鸦结果进了警局,上学倒卖罐装啤酒和香烟赚了不少钱——明明看起来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沉稳的人。我被逗得一直笑,并不是他多幽默,而是我们的人生轨迹真的有很多地方重合。这个人好可爱啊,我心想,只可惜他不喜欢我,我也不怎么喜欢他。
后来我才知道,我猜错了。
或者说,猜对了一部分。
他不喜欢我的那一部分。
程序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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