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上清的剑 作者:玉琴风
鸿钧没理会下面那些先天神祇或是的探寻,或是怀疑的眼神。说完这句话后,就自顾自的讲起了大罗金仙以下的修行方法,和各种神通法术。
至于底下的人听不听得懂,那就不关他的事了,看他们自己的悟性和缘分了,毕竟他又不是他们师尊,不负责一对一的讲解。
一万年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鸿钧刚刚讲道一万年就停了下来。
“本座讲道一万年之久,尔等回去融会贯通,三万年后本座再开讲大罗之后的大道修行。”
说完,鸿钧就直接消失不见,只留下几千先天神祇面面相觑。
虽说紫霄宫的蒲团只有三千个,可是听道的人却不止三千,至于多出来的人,要不就席地而坐,要不就自带蒲团,反正紫霄宫是不会负责的。
这次鸿钧讲道,来听的人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也有五六千左右,也不知道三万年之后,有多少人能再来紫霄宫。
鸿钧回了后面,这时莲华还在小憩,而罗睺却不知所踪。鸿钧找了好一会儿,才在一朵蟠桃花的花瓣中,找到了他。
看着安安静静地睡着的罗睺,鸿钧温柔的笑了,他也缩小了身体,进入到这朵蟠桃花的花瓣中,躺在罗睺旁边的一瓣花瓣上,静静地守着他。
莲华感应到鸿钧讲道结束,这才慢悠悠的睁开了眼睛,伸手拂去落在身上的桃花花瓣,绕过果园宫殿,来到了鸿钧讲道的大殿中。
此时,前两排的先天神祇大都还没有从入定中醒过来,所以莲华来到大殿的时候,大殿里还是有不少人的。
他们有一部分虽然已经从悟道中醒了过来,可是为了等同伴朋友,也就没有离开。
所以莲华从大殿后面出来的时候,就被他们给看到了。
虽然很好奇莲华的身份,好奇他为什么会从紫霄宫里面出来,但是先天神祇们能修炼到太乙金仙这个境界的都不是傻子。
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不然他们又怎么可能在危险的洪荒之中,活到太乙金仙。
莲华看了一眼三清,见他们全都还在悟道后,也没打扰他们,在坐到了鸿钧柔软舒服的云床上后,淡淡的扫了一眼下面还剩下的人。期间,在他人没有注意到的时候,貌似无意的看了一眼第二排首位的白衣神祇连钰道君。
没过去多长时间,紫霄宫里的听道之人全都从悟道中醒了过来,当然三清等人是最后清醒过来的一批。
所有人都三三两两的结伴离开,就连被莲华注意到的连钰道君也同样离开了,整个紫霄宫大殿里,也就剩下来前排的几个人,相互之间小声的交流着。
“通天,走吧。”
莲华见通天和别人交谈完,就从云床上下来,来到了通天身边,神色淡淡的说道。
“好。”通天点头应到。
“兄长,我与莲华先行一步了。”通天对太清玉清说完,见他们点头后,也不知道怎么了,居然伸手牵住了莲华的手,拉着他往紫霄宫外走去,却不知道他这一行为,使得紫霄宫里的其他人都惊讶万分。
作者有话要说: 通天已经喜欢上莲华了,不过自己还没发现,而莲华也有点喜欢他了,所以就默认了通天的亲近,照他们这个进度,啥时候才能甜甜蜜蜜的酱酱酿酿,真替他们着急
☆、第二十八章
毕竟从莲华的行为举止,还有周身宛若虚空的气息来看,他们至今也就在鸿钧身上看到过。
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修为不亚于鸿钧的前辈大能,如今他却对通天如此另眼相待,亲密无间,看来以后他们对待上清的态度要慎重一些了。
“我们不回昆仑山吗?”通天拉着莲华的手,通过混沌进入到洪荒之后,发现他们并不是向着昆仑山的方向走。
“先不回去。你的修为在听道之后已经到了突破接线,只差一个契机而已,我们去其他地方走走,等你突破了,我们再回去。”莲华笑了笑,仔细的解释道。
“嗯。”
在莲华和通天游走在洪荒大地上的时候,听了鸿钧讲道的祖巫后土,居然灵光一现的想出了创造普通巫族的方法。
一万多年过去,原本不超过一千的巫族,因为后土的方法,迅速膨胀,从几百先天神祇的巫族,变成了几百万群众的巫族。
不过,只有洪荒孕育的那几百先天神祇的巫族才是巫族根本,至于后来的那几百万巫族,甚至只能算得上是后天生灵,因为他们并不是天地孕育,而是巫族祖巫所创造出来的。
这些后天巫族,想要进阶先天,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他们能够修炼到大罗金仙,才能逆转后天成就先天之体。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也依旧只能算是先天生灵,却算不得先天神祇,因为先天神祇乃是天地孕育诞生,无法后天修炼而成。
就在巫族祖巫们忙着创造巫族的时候,身为太阳精灵的帝俊,也开始聚集起了自己的班底,一万年后,他在如今没什么大势力,只有一些族群的洪荒,也算是一方霸主。
当然了,这里说的势力并不包括东皇太一的群星,也不包括龙凤麒麟三族。
真要说起来,帝俊他自己都是东皇太一的臣民,毕竟东皇太一可是太阳之主,群星之皇,而他却是太阳星上孕育的精灵,算起来还是东皇太一的直系臣民。
不过帝俊不愿意承认东皇太一的地位,所以才离开了太阳星,来到了洪荒大地。
而东皇太一也不在意帝俊的离开,对东皇太一来说,帝俊不愿尊自己为皇,他自然也就不用庇佑他,今后有什么事情,那自然是帝俊自己一力承担。
甚至,帝俊在太阳星诞生,还欠了东皇太一的因果,就算是东皇太一没有计较,但帝俊为了偿还生孕因果,说不得还要想办法凑上去偿还。
“你不是最喜爱可人的小动物,如今怎么……?”莲华看到通天拎着一只半人高的兔子飞了过来,有些诧异的问道。
“我是喜爱乖巧可人的小动物,可这兔子又不小,且毛发也灰白杂乱,难看得紧。且,它又没有什么灵性,吃了也不打紧。”通天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在莲华身边将兔子给剥皮清理干净,然后燃了一堆真火,开始烤兔子肉。
原来通天喜欢的是小小的,软萌萌的,毛绒绒的又聪慧可爱的小动物啊!难怪之前看他杀起洪荒异兽一点儿也不手软呢。
没多久,通天就撕了一块烤好的香喷喷的兔肉递给了莲华。莲华接过兔肉,在通天期待的目光下,吃了一口。
不得不说,就算这是通天第一次烤兔子,但以他对于火候的掌控程度来看,味道确实不错。
莲华满意的点了点头,将手里的这块肉递到了通天嘴边,示意他自己尝一口。
通天一时之间也没想太多,莲华递过来了,他也就就着他的手吃了一口,发现味道确实不错。
没多久,一只几百斤的兔子肉,就被他们两个给吃光了。
要不是他们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在进去的那一瞬间就直接被消化成了灵气,他们也不可能吃的下那么多。
就他们的消化能力来看,基本上能让他们吃撑的东西少之又少。
[洪荒]上清的剑_分节阅读_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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