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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清和 作者:来自远方

    第二百一十五章

    永乐七年二月底,交趾乱平。

    贼首简定在美良山中被明军生擒。随其退入山中的党羽及乱军五百余人,尚活命者,不足十之一二。要么病死,要么饿死,被明军斩杀的倒在少数。

    除明军外,当地土人对乱军也是恨之入骨,配合明军开展了一系列的围追堵截。

    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坚壁清野。

    粮食坚决没有,草药更没有。想在山中打猎,一点动静,都会引来斥候和土人。

    遇上暴雨连日,乱军更是倒了大霉。健全的倒还好,受了伤的,淋雨之后伤口化脓,没有大夫,只能等死。

    先被擒获的伪陈氏国王还算幸运,至少没去山中当野人。

    简定被擒时,已经瘦得脱了形,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若非有官军拦着,被发现乱军踪迹的土人揍一顿,送到京城的只能是一具尸体,还是看不出原样的。

    历史上,简定起兵在交趾声势极大,一度曾败退官军,明朝先后两次派兵才予以剿灭。

    晴空一声炸雷,孟十二郎横空出世,注定这场叛乱达不到历史上的“高度”。

    明朝商人大量在交趾购买土地,雇佣当地土人和边民,当地流官和卫所官军不再苛收重税,大肆盘剥,被举荐到中原读书的士人和贤才越来越多,少数还留在中原做官。可以说,大部分交趾人的利益都被捆绑起来,绳子的一端就攥在明朝手里。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占其一,注定以失败收场。

    这正是朱瞻壑问起交趾之事,孟清和给出的答案。

    “衣食住行,固人所需。”孟清和摊开宣纸,画了一个并不规则的圆,“交趾归入大明,陛下多行仁政,且有中原商人买地种粮,收购木料山货,雇佣土人边民做活。世子或许不知,安南胡氏时期,当地庶人尚好,土人犹被视为猪狗。自我朝在交趾设三司,建卫所,土人生活改变极大,庶人所得的钱粮也超出往年。此时生乱,无异于自寻死路。”

    “少保的意思是,乱军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

    “自然。”孟清和道,“不理民情,不切实际,何能不败?”

    朱瞻壑端正坐着,认真思考孟清和的话。

    粮食,钱钞,利益……

    “少保,我明白了。”

    “世子明白了?”孟清和放下笔,纸上的圆被分为几个部分,大多被涂黑,只有窄窄的一条还留着,同明朝占据的优势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同下官说一说?”

    “皇祖父说,汉时,交趾曾归入中原。如今不过是顺应天意民心,再拿回来。”

    “所以?”

    “皇祖父在交趾施仁政,有人不体圣恩,聚众叛乱,立刻彰显武力。如此,不愁人心不安,贼子不灭。更可予以震慑。”

    “世子聪慧。”

    实际上,孟清和很想告诉朱瞻壑,朝廷所为,完全可以概括成大棒和甜枣并用。以利益进行捆绑,武力作为威慑,让交趾人再兴不起多大的风浪。考虑到永乐帝在三头身心目中的形象,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明白。让三头身自己领会,效果更佳。

    能不能融会贯通,并在今后用于实际……有朱棣以身作则,又有朱元璋的强悍基因,只要朱瞻壑不长歪,历史不发生变故,问题应该不大。

    依照惯例,孟清和的授课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摆上朱棣案头。

    看完之后,朱棣很满意。大手一挥,以赏赐扈从北巡的公侯伯及文武群臣为名,大把发钱。

    金银宝钞,纱绢布帛,成箱抬入了沈瑄的府邸。

    送走传旨的宦官,了解过天子突然发钱的原因,定国公突然感到头疼。

    这么会赚钱,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虽说再大的事有他扛着,有人眼红也没什么妨碍,可次数多了,压力着实大了点。

    受赏的文武官员,多数相信口谕所言,天子发钱是体念群臣从驾北巡之故。只有少数人才会深思,这份赏赐背后究竟代表了什么。可惜,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注定不会明白,自己是受了兴宁伯的实惠。

    即使有人发现端倪,也不会轻易开口。

    勋贵武将自不必提,心中记下孟伯爷的好,今后必有回报。

    文官不咬碎一口银牙就不错了,主动为孟少保造势,传播名声?想想都不可能。

    回到府邸,孟清和就被一列摆开五箱金银布帛闪花了眼。

    他不差钱,却不会嫌钱多。

    比起朝中的几位国公,他那点家底,满打满算也就是个暴发户级别,还是金字塔底层的那类。

    孟伯爷的双眼过于明亮,沈瑄看得有趣,将两人的赏赐都给了他。

    “十二郎收着吧。”

    赏赐的主因在孟清和,但国公和一等伯的级别之差,在赏赐的厚薄程度上仍有显著对比。

    “都给我?”

    “恩。”沈瑄起身,随手拿起一枚方形的银锭,掂了掂,“金银倒还罢了,布帛宝钞可给母亲送去。此次北征归来,十二郎有意,可将母亲请到府中奉养。”

    府中?

    国公府还是伯爵府?

    合上箱盖,孟清和聪明的将疑问咽回肚子里。

    沈瑄是北京镇守,他也将在北京长居,将孟王氏接到城内奉养应是可行。

    不比金陵之远,也不比大宁是边塞之地,天子早晚要迁都,先一步将家人迁到城中也是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天子迁都的决议,誓死抱大腿。

    孟清义是北京兵马司指挥,不管事,偶尔也要到衙门里露个面。五姐的夫家就在城中,举家迁入,嫂子也应当高兴。

    只不过,奉养孟王氏还需要同孟清义商量。八哥不在了,九哥就成了顶门的“长子”。依照世俗礼法,奉养寡母,当以他为先。

    如果将孟王氏接到伯府,又不提前说一声,知道的,当是孟清和的孝心,不知道的,难免会有微词。

    孟清和不在乎世人怎么说自己,但他在乎孟清义。他和国公爷注定没朋友,不能让九哥也少了帮扶。

    “这件事,我还要同九哥商量。”孟清和道,“国公爷的心意,我领了。”

    沈瑄没有多言,又取出两张房契,“给母亲的孝敬。“

    拿起房契,看着上面记录的地点,孟伯爷的表情有些崩裂。

    黄金地点,豪宅,相邻多是官宅。

    国公爷财大气粗,他知道。可财大气粗成这样……

    想到这里,孟清和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国公爷。”

    “恩?”

    “底蕴深厚,家资颇丰啊。”

    这两份房契代表了什么?私房钱,小金库!亏他还和九哥夸口,将来有变故,国公爷必须净身出户。

    定国公眼亮心明,孟清和话出口,立刻明了背后含义。

    “此为天子所赐。”

    房子票子都是天子给的,有据可查。小金库什么的,绝对没有!

    国公爷正气凛然,孟清和捏着房契,挠挠下巴,好吧,不该怀疑,这事是他不对。

    孟伯爷服软了,定国公弯了嘴角,挑了一下孟某人的下巴,“十二郎可是不信瑄?”

    “没有,坚决没有!”

    “哦?”

    “……”没底气了。

    国公爷挑眉,突然俯身,拦腰将人捞起,“此事,还需详谈。”

    话落,大步走向内室。

    孟清和傻眼。

    不是谈事吗?

    这方向不对!

    可惜,孟伯爷终究在武力值上吃亏。扑腾几下,顿时歇菜。

    于是乎,怀疑国公爷私藏小金库后果如何,孟伯爷有了切身体会。

    许久,国公爷斜倚在榻边,手指一下下梳着孟清和的发,姿态慵懒,笑意餍足。足以让任何人脸红心跳,却让被他顺毛的孟某人生生打了个哆嗦。

    “十二郎。”

    “……”

    “瑄尚有宅院五处。”

    “……”

    “良田千顷。”

    “……”

    “金银古玩亦有许多。均为父辈所留,于洪武朝抄没,今上登基后,月前刚清点完毕,如数发还。”

    “……”

    沈瑄撩开覆在孟清和颈间的发,道:“吾均交予十二郎,可好?”

    孟清和捂住耳朵,他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房契给他看,绝对是故意的!他算是明白了,和国公爷玩心眼纯属自撞南墙,自找罪受好。

    不过,偶尔为之,也算是……情调?

    测过头,必须承认,此时的国公爷,当真迷人。

    剑眉星眸,唇红似血。

    迷人得让他感觉不真实……

    这算情之所至?

    沉思半晌,无解。干脆锦被拉到脖子,闭眼,睡觉。

    管那三七二十一,他乐意,咋地!

    翌日,孟清和强撑着起身,准点去给朱瞻壑授课。

    见到站着都能睡着的孟伯爷,朱瞻壑很是担忧,“少保身体不适?”

    “世子不必担忧,下官一切都好。”

    孟清和告罪一声,坐到凳子上。

    国公爷已是手下留情了,否则,他就不是坐着讲课,而是躺在榻上睡足一天。

    喝了半杯茶,总算清醒些许。

    打起精神,让宦官展开舆图,以未蘸墨的狼毫点着图上某处,孟清和问道:“世子可知此为何处?”

    “我知,此处是朝鲜。”

    “正是。”孟清和颔首,道,“今日,下官要同世子讲的就是朝鲜……”

    大军出征在即,孟清和要随军出征,不知何时才能返回。他决定在出征之前,尽量多给朱瞻壑讲明大明周边番邦。囫囵吞枣没关系,相信永乐帝定能看到其中价值,他离开后,定会继续安排专人继续教导朱瞻壑。随扈北巡的户部尚书夏元吉就是不错的人选。

    原本,孟清和更青睐北京户部尚书郁新。无奈的是,郁尚书于数月前仙逝。道衍年事已高,身居南京,不便长途奔波。相比之下,夏尚书成了最好的人选。

    实干,熟悉民情,名声颇佳。虽是科班出身,却不以腐儒的标准评判世人。更重要的是,朱瞻壑需要这样的授师,哪怕是挂名。

    孟清和自信,却不自大。知晓自己几斤几两,多少水平。加上外界对他的评价,或许他能教导朱瞻壑许多,但考虑到三头身今后的路,即使心中泛酸,也必须走这一步。

    离开奉天门,抬手借住几片雪花,掌心沁凉,脑中也愈发清醒。

    能做的,他都会做。

    正如道衍所说,一生能为师徒,是幸,是缘。

    大和尚行事为世人诟病,其处事之学却远超常人。孟清和活了两辈子,真正能让他“悟道”的,只有道衍。

    雪越下越大,孟清和翻身上马,脚跟一踢马腹,骏马扬蹄,穿过长街,向国公府飞驰而去。

    永乐七年二月壬戌,孟清和上疏,言随大军征沙漠,无法继续教授汉王世子学问,请天子另择贤德。

    看过奏疏,朱棣召孟清和奉天门伴驾。

    奏对间,孟清和先后举荐户部尚书夏元吉,兵部尚书刘俊,吏部尚书蹇义。

    “这三人倒也可用。”

    朱棣没有当场做出决定,只令孟清和继续教导朱瞻壑,直到出京之日。

    “臣遵旨。”

    隔日,孟清和照常为朱瞻壑授课。旋即,永乐帝下旨,命户部尚书夏元吉辅导汉王世子。并敕夏元吉曰:“世子虽稚龄,然聪慧克勤,正当勤学养德以充大器。尔当勉尽乃心,朝夕辅导,益智广识,德性有成,才具有佳,得承祖宗基业有赖,尔亦与有荣光。”

    接到敕令,夏元吉心头巨震。

    朝中早有风声,天子的态度也十分明显,却都不如敕令中说得明白、

    祖宗基业有赖。

    只这一句话,就表明了天子心中的继承者是谁。

    不知该喜还是忧。

    从根本上,夏元吉还是对亲近读书人的皇子更有好感,但天子这道敕令的诱惑实在太大。

    皇孙之师,皇太孙之师,一字之差,却是天涯之距。

    抑制住胸中的激动,夏元吉领旨谢恩。给了宦官红封,有意询问两句,得到的答案十足出乎预料。

    兴宁伯推举?

    夏尚书眉头紧拧,开始考虑,是不是该趁着大军北征前,拜访兴宁伯一次。但他也十分犹豫,真去了,怕是他的立场就微妙了。

    是未来的天子授师,还是现今在朝中的名声?是从龙之功,荣耀三代,还是史书清名,耿直不阿?

    捧着敕令,夏元吉很快有了答案。

    教导皇位继承人的机会,千载难逢。天子敕令中所言,也容不得他推辞。

    身居六部天官之一,夏元吉有才,实干,注重名声,但他终究不是清流言官,对利弊得失看得相当清楚。

    比起帝师的荣誉,被御史给事中划入兴宁伯一派算得了什么?

    汉王世子当真聪慧,将来若能承继大统,史官下笔前总要考量几分。

    只要皇位上的不是昏君,说帝师实为奸佞,或同佞臣为伍,某种程度上,无异于辱骂天子。

    历朝历代,又有几个太史令司马迁?

    史官一支笔,必要时,再大的事也能春秋,何况是对朝廷官员的评价。

    孟清和的思维习惯中,仍留有现代人的痕迹。换成土生土长的夏尚书,远比他想得更加长远,也更加透彻。

    永乐七年二月底,夏元吉接替孟清和教导汉王世子学问。

    见到新老师,三头身泪汪汪的去找了亲爹。朱高煦没撑住,夜奔国公府,差点被定国公一脚踹出大门。饶是如此,仍顽强的赖着不走,一直住到大军出征。

    朱棣抱着孙子,一字不提换老师是他亲自下旨,只说大军凯旋,再让孟清和回来坐他授师。

    惹哭孙子的黑锅,儿子背。

    永乐帝完全无压力,丁点不亏心。

    三月初,天子令,以征鞑靼軷于承天门,遣太岁旗纛等神,魏国公掌帅印,大军发北京。

    时军阵绵亘数十里,战鼓声震耳欲聋,戈甲旌旄烈烈作响,遮天蔽日。

    铁骑腾跃,如洪流。步卒悍勇,似山岳。

    大军之中,一支全由火器兵组成的千人队伍尤为引人注目。

    火炮,火铳,火雷,战车,虽无刀戈,却更加令人胆寒。这支队伍,正是永乐帝下令组建,首次出征北疆的神机营。

    走在队首,孟清和仍有些迷糊。

    话说,他是左军副将,沈瑄的副手,兼职掌管大军后勤工作,没错吧?

    为何又和神机营扯上了关系?

    握住新到手的腰牌,看看走在身边的提督内臣亦失哈,孟清和挠挠下巴,除了不解,还是不解。

    神机营归入左军,听他号令。

    下这道旨意时,永乐帝当真没被天外飞石砸到?

    第二百一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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